起重機械防超載的安全裝置有哪些?
起重機械防超載的安全裝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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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超載的安全裝置主要包括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
(一)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主要用于橋架型起重機,一般由載荷傳感器和二次儀表兩部分組成。載荷傳感器是起重量限制器的關鍵組件,對安全性影響很大,載荷傳感器的安裝型式,主要有吊鉤式、鋼絲繩張力式、軸承座式和定滑輪式四種。
(二)起重力矩限制器
流動式起重機一般使用力矩限制器進行超載保護。一套完整的力矩限制器,包括主機、載荷檢測器、角度檢測器、長度檢測器和起重機T況檢測系統(tǒng)五個部分。
動臂變幅的塔式起重機,一般使用機械型力矩限制器;小車變幅塔式起重機,一般使用起重量限制器和起重力矩限制器來共同實施超載保護。
根據GB6067.1―2010《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對于動力驅動的1t及以上無傾覆危險的起重機械應裝設起重量限制器。對于有傾覆危險的且在一定幅度變化范圍內額定起重量不變化的起重機械也應裝設起重量限制器;額定起重量隨T作幅度變化的起重機,應裝設起重力矩限制器;對有自鎖作用的回轉機構,應裝設極限力矩限制裝置。
對于防超載的安全裝置的技術要求主要有: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5%時,應能發(fā)出提示性報警信號;當起重量超過額定起重量1.05倍時,能自動切斷起升動力源,并發(fā)出禁止性報警信號。
防超載的安全裝置按其功能可分為:自動停止型、報警型和綜合型等幾種;按機構形式可分為:機械類型、液壓類型、電子類型等幾種。
防超載的安全裝置在使用中調整設定要考慮以下的因素:
1.使用超載保護裝置不應降低起重能力,設定點應調整到使起重機在正常T作條件下可吊運額定載荷。
2.要考慮動作點偏離設定點相對誤差的大小,在任何情況下,超載保護裝置的動作點不大于1.1倍的額定載荷。
3.自動停止型和綜合型的超載保護器的設定點可整定在1.0―1.05倍的額定載荷之間,警報型可整定在0.95―1.0倍的額定載荷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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